典型情况

用于比对的签名样本都晚于争议日期

如果争议签名属于某一时期,而提交的全部样本均在很久以后形成,就需要单独评估样本是否适合比对。惯用签名、书写条件或书写者状态的变化可能影响可比性,但这些变化本身并不能证明签名伪造。

需要厘清的问题

准备工作可以核查哪些样本属于相关人员、形成于何时及何种条件下,并提前明确可以研究哪些差异、解释这些差异还需要什么资料。

应准备的材料

  • 现有争议文件,注明是否存在原件及副本来源。
  • 不同时期的签名文件,尽可能包括接近争议日期的材料。
  • 样本来源、通常书写条件及签名变化的现有记录。

需要比对的内容

  • 比对签名的归属和形成时间是否有依据。
  • 文件形式、签名位置、书写工具及条件是否可比。
  • 样本数量与种类是否足以核查稳定特征。

分析可能取得的结果

可能形成按时期排列的样本清单,说明适用性和缺少的文件。这样可以细化研究任务,避免将比对材料不足误当成对签名书写者的否定结论。

结论的边界

形成较晚的样本并不必然不适用,外观相似也不能直接决定书写者。笔画形成的精确时间和文件的技术性改动属于另外的研究任务,不能仅通过签名比对确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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